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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河海大学自主招生办法出台
整理自:河海大学 2008-11-17 14:38:56

《河海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》于11月16日出台。

    2009年河海大学自主招生的对象是具有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、身心健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,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提出申请: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学、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者;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、发明专利或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,且取得河海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认可的成果者(含专利、公开发表论文等);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三等奖以上,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高质量文学作品(除诗歌外),或正式出版著作者;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,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以上者;综合素质特别优秀,能力出众,高中阶段担任学生干部,被授予省级或地市级荣誉称号者(如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干部等);由河海大学认定的部分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重点中学推荐的综合素质优秀,且其高中阶段综合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前10%(河海大学优质生源基地中学可放宽至前15%),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。自主招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%即230人。

    申请程序和方式为: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河海大学招生网(http://sea.hhu.edu.cn/zsw)上报名,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“河海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”,并用A4纸打印,由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,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(照片须盖骑缝章);考生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以及年级排名汇总表由中学负责详实填写,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。网上报名时间截至2008年12月12日。申请材料除申请表、成绩及年级排名汇总表外,还需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、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、个人陈述(须由本人用蓝黑或黑色水笔手写,字数在1200字以内)。将以上申请材料于2008年12月12日(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)之前,用特快专递邮寄至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,地址: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,邮编:211100,并在信封正面注明“自主招生申请材料”字样。

    选拔程序和方法为:学校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,2008年12月22日前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,并通知其参加学校组织的2009年科学文化冬令营,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的相关测试。测试内容包括文化基础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。文化基础测试主要考查考生高中阶段文化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,考试科目理工类为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,文史类为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历史;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精神,亦分理工类和文史类进行测试。报到及测试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3日,测试地点为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校本部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基础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的总成绩进行评定,对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,将评定为优秀、合格两个等级。

    录取政策为:凡获得河海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考生,高考成绩(江苏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为2B以上,下同)达到学校优录条件,其本一批次须第一志愿(在设置平行志愿的省份须A志愿,下同)报考河海大学,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考生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公布的河海大学同科类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(专业志愿须填满,不得重复),且服从专业调剂,对测试成绩优秀者,高考成绩只要达到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,学校将予以录取;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为其参加测试科类所对应的专业,学校将给其加20分参加该专业排序(江苏考生加10分);若测试成绩为优秀考生人数的前20%,学校将满足其所填的第一个专业志愿(含基地强化班)。对测试成绩合格者,高考成绩达到学校投档线下20分(江苏考生为线下10分)以内,且不低于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,学校将予以录取;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为其参加测试科类所对应的专业,学校将给其加10分(江苏考生加5分)参加该专业排序;江苏考生若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两个A+,其高考成绩只要达到省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,学校将予以录取。对少数创新实践或学科专业表现突出的特别优秀的入选考生,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,高考成绩只要达到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,学校将予以录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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